乘客因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如何行使索赔权?

2016-04-20 20:12

【编者按】:

日常生活中,坐车出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就是在这看似非常正常的事,乘客胡某却因为出租车发生车祸导致伤残,那么乘客胡某该如何行使索赔权呢?

【案情】:

2015年8月,胡某乘坐某出租车公司的的士外出办事,在行使途中,出租车司机李某与肖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伤。事故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为肖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李某负次要责任,胡某无责任。

胡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经过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律师:胡某应怎样积极寻求赔偿呢?

【解析】:

本案中,胡某有多种方式和维权途径,属于请求竞合。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解析说,根据民事违法行为性质不同,可以把民事责任划分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前者为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违反合同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后者为侵权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对侵害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等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一定的条件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有可能发生竞合。《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由此确立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制度,当事人享有两个请求权,但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行使,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行使。

其一:胡某乘坐某出租车公司经营的出租车后,二者之间形成了出租车汽车运输合同关系;同时,胡某作为乘客为了消费需要接受出租车公司的客运服务。对于双方的合同义务,客运公司作为承运人,最主要的义务是安全、及时地将旅客运达目的地。因此,胡某可以基于出租车公司的汽车运输合同关系,出租车公司没有安全将胡某送到目的地,已经构成违约,对胡某因此受到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胡某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也可以直接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某出租车公司及保险公司。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综上所述,本案中乘客胡某既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选择侵权损害赔偿,要求事故双方对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也完全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文/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 许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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